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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入选海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
来源: 时间:2024-01-03 08:43 查看:0

导语:2023年12月28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崖州湾创新研究院(简称“创新院”)成功入选海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这标志着我院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的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背景:近年来,海南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政策环境,为科研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创新氛围。根据省科学技术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科〔2023〕162号)相关要求,设立赋权试点单位是海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海南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又一重要成果,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可以有效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产权问题,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这也有助于促进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海南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主体:创新院作为一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崖州湾科技城入驻科研单位,一直致力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此次成功入选海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充分体现了我院在科研领域的实力和赋权改革创新的动力、以及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对我院的支持。

通过开展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创新院旨在建立更加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加强协调配合,以制度创新来提高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效果。同时,积极获取政策支持,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顺利进行。此外,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科技成果产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未来,我院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以此为契机,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扎实推进赋权试点工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我们相信,在政策支持和全院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创新院必将在海洋科技发展与创新转化应用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为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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